国家气象中心(中央气象台)为科技型的社会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是天气预报的国家级中心,也是世界气象组织亚洲区域气象中心、核污染扩散紧急响应中心,其前身中央气象台,成立于1950年3月1日。
50多年来,国家气象中心坚持以提高预报准确率为核心,以气象防灾减灾为己任,初步形成了集全球中期数值预报、区域数值预报及专业数值预报为一体的三级数值预报系统;建立了针对台风、暴雨、寒潮、高温、沙尘暴、大雾等各类灾害性天气的预报警报系统,开展了0-3天的定量降水预报,4-7天逐日要素滚动预报,10-30天的延伸期预报;基本形成了警报信息服务、决策气象服务、专业气象服务和专项气象服务等构成的气象服务体系,服务领域涉及农业、林业、畜牧业、交通、能源、水利、海洋、环保、保险和商业等国民经济各大门类。
主要职能:
1.牵头组织天气业务、生态与农业气象业务系统设计、业务科研项目的组织实施、业务规范和标准的制订。
2.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天气监测和预报,负责沙尘天气、雷电天气潜势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条件的预报;承担我国及所属责任海区的灾害性天气警报。
3.承担我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台风与海洋气象监测和预报预警业务。
4.承担全国交通、水文与地质灾害、环境与健康等专业气象预报业务。
5.承担全国及世界主要区域范围的生态与农业气象及相关灾害的监测、预测、预警和评估,为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建设与保护提供气象保障。
6.承担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公众气象服务产品制作任务;负责组织制作综合性决策气象服务材料,为党中央、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提供综合决策气象服务。
7. 负责气象灾害监测,气象及衍生灾害的灾情收集和评估,承担重大气象灾害的应急保障服务任务。
8. 负责数值预报业务系统的开发、改进、升级和运行维护及模式的检验评估,数值预报产品的解释应用。
9. 承担对下级气象台站的相关业务技术指导任务。
10. 依靠科技创新,开展数值预报、天气、生态与农业气象等领域的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
11.承担WMO区域专业气象中心(RSMC)和环境紧急响应中心(EERC)的任务;承担THORPEX亚洲TIGGE中心的任务。
12. 负责本单位的人、财、物等行政管理和党务工作。
13. 完成中国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国家气象中心承担管理职能的处级机构包括:办公室(计划财务处)、业务处、科技发展处、人事教育处、党委办公室(监察审计室)、离退休干部办公室。承担基本业务服务任务的处级机构包括:天气预报室、数值预报室、应用气象室(专业气象台)、中国气象局台风与海洋气象预报中心、农业气象中心、遥感业务室、强天气预报中心、气象服务室(中国气象局灾害监测预警评估中心)、预报系统开放实验室。
人员状况:
国家气象中心现有在职职工248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正研级高工(研究员)23人,高级工程师(副研究员)103人,工程师71人。83%以上职工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博士研究生78人,硕士研究生86人。